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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櫻花鉤吻鮭與南山部落的關係概述

                                    

   在九○年代台灣環保意識高漲伊始,台灣櫻花鉤吻鮭的復育議題開始受到學界與政府單位的關切,但其關切的焦點則聚焦在「保育」的工作上。一直到最近幾年,屬於櫻花鉤吻鮭所涉及到的「文化性」與「在地觀點」的議題才逐漸納入討論的架構中。因此本文沿著此發展脈絡,以「局內人」(部落主體)的位置,嘗試從部落文化的角度及在地主義的觀點將非涉及外部因素的有關,櫻花鉤吻鮭與部落的歷史連結部份抽離出來,放大說明部落在櫻花鉤吻鮭復育的過程裏所佔有的重要性與必然性,亦更進一步證明為什麼「在地參與」對櫻花鉤吻鮭的復育是如此的重要與絕對必要。

   首先,我們得從空間概念的架構來探討南山部落與Qyawan(武陵地區)的歷史脈絡;從這一點做出發,對我們後續在瞭解南山部落與櫻花鉤吻鮭關係的理解,以及觸及到部落人如何看待自然資源及其態度的向性上有很大的幫助。

   這裏我們不先去討論「時間」在這個脈絡上的意義,因為,我們不想掉進無止境的實證辯論泥淖裏,必竟人類生活的技藝是藉著「經驗」而代代傳承的。

   古老的南山人在很久很久以前離開了他們的祖居地pinstbwan(今南投仁愛鄉的瑞岩部落)來到quri-sqabu(思源埡口),他們在這裏居住了好幾十個世代(日明治二十三年,即民前五年在此整地建派出所時挖出許多古物,經鑑定約為七○○年前之物品);而當時他們的生活空間及範圍可踄足到,東起bbu-sgaga(中央尖山)向西橫跨有勝溪,再順著gon-sinlhuyan(七家灣溪之觀魚台)而上,經kikun(七卡),batulis(哭坡),tqzing(三六九山莊)到quri-hagay(雪山)。然後,他們向北經pucing-bsilung(小霸尖山),zihka(品田山),sinta(新達),bbu-qba(桃山),tayax(池有山),一直到krhi(喀拉葉山)。南山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走過必留下名字,「地名」是足履的印證,這是毋庸置疑的歷史事實。

   當然,上述的傳統領域也包括了武陵地區全境與七家灣溪,甚至於,我們還深深的懷疑第一代武陵人(距今約2600~4000年)就是南山人,因為在部落的神話故事裏有提到女人村的故事(據部落耆老masing koyaw的說法,女人村就是在現在武陵山莊上方的平原台地上)。由此可見,從地理空間的概念來看,再佐以地名的詮釋,武陵地區係南山部落的傳統領域的論述實是牢不可破的一個歷史事實。

   部落人與上述傳統領域關係的連結,係透過一系列的生存需求而建立的;眾所周知,泰雅族是一個擅長狩獵的民族,其狩獵的歷程可追溯到史前人類時期。而野肉是南山人最原始的必需胺基酸及蛋白質的來源,因此,南山人除了「老婆生孩子」的那一段時間裏不能上山打獵外(此部分涉及到傳統社會規範gaga的約束),其他的時間就幾乎都在山裏追逐動物。所以這裏我們所常說的傳統領域,其實指的就是qyunam(獵區)的範圍,又因為獵區是一組意義分歧的抽象概念,所以其指涉的範圍就非常的極大化,從這個角度來看武陵地區,其自然就被視為是南山部落的傳統獵區了。另,qyunam(獵區)是一種「權利」的象徵,在過去鎔合的原始社會時期,對於涉及獵區的侵權行為往往是要以生命做為抵付代價。   

南山部落在武陵地區有幾處很重要的獵區,這幾處獵區因產有品質優異的水鹿,所以是部落人早期最常活躍的地方;水鹿(qanux),不管是在原始時期,或是在初期文明的部落生活裏,都一直保有牠無可取代的珍貴地位,在原始以物易物的交易社會中,牠是叫人趨之若騖的搶手貨;甚至是到了以貨幣為單位的交易市場,牠仍然是中藥商及漢族男人的寶貝聖品;民國四十九年建造南山基督長老教會時,其建造的經費也是由部落信徒在武陵地區獵大量的水鹿賣錢蓋的,武陵地區正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才被南山部落族人視為禁臠,當然也不允許其他部落的染指,這一點,鄰近的環山部落也很清楚。不過,水鹿,在當時是被部落族人定義為「公共財」,所以只要是在以下的四個共同獵區所獵到的水鹿,都要歸公,而由該qutux gaga(共食團體)的整體負責處分。這四個共同獵區(sapat qyunam)除了sinlhangun(位於審馬陣山之下方)屬於中央山脈系絡外,其它的三塊,kikun(七卡),sinta(新達)與tayax(池有山)則都位於雪霸國家公園之境內; 而這也構成了南山部落與武陵地區歷史臍帶不可分割之其中一個環扣。

南山部落在民國四十三年以後,由於中橫宜蘭支線的開通,帶來了初期文明的種子,南山部落也漸漸地被牽進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架構中,而這樣的改變,卻也讓原先過著傳統自然生活的部落族人,被迫開始去適應新的環境與陌生的經濟法則世界。南山部落第一個面對經濟市場的產物是---野生香菇;而野生香菇在當時的主流社會被貼上「高營養價值」的標籤,所以也是當時民生經濟市場上的當紅炸子雞,在當時可以說是一株難求;當然,其經濟價值就不言可喻了。

南山部落族人在高價格的利誘下,全部落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只要不斷手斷腳都要上山去「打香菇」,在當時可以說是形成一股全民運動;而南山部落在當時也確實經歷了一段豐衣足食幸福快樂的日子,從以下筆者自己所大略做的統計,就可以清楚的看到野生香菇在當時如何的被部落族人所熱愛了。

姓      名

採  集  地

年產量

( 台斤)

銷  售  額

(800元/一斤)

住            址

現況

高  阿  旺

sbnaqi

400

320.000

南山村二鄰28號

 

陳  仁  義

sbnaqi

300

240.000

南山村四鄰31號

 

Iciro-ingus

sbnaqi

200

160.000

南山村四鄰32-1號

(Lomong的大哥)

詹  阿  得

sbnaqi

200

160.000

南山村一鄰3-1號

 

 

鄭  文  進

 

sbnaqi

100

80.000

南山村四鄰25號

 

江  文  甲

 

tkugi

200

160.000

南山村二鄰13號

Piling-kawas

 

 

 

tkugi

100

80.000

南山村二鄰19號

(Neban之父)

(南山部落部分族人採集野生香菇統計一覽表)

    當然,以上這些並不是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重點,我們要進一步瞭解的是「武陵地區與南山部落的關聯性」的程度究竟是如何,也讓部落在申論其傳統領域與自身關係的重要性時可以找到一個有力的支撐點,而這個支撐點也關係到我們後續所要討論的有關,「部落族人如何扮演自己在生態保育的實踐場域裏做好自己的本份」之議題上。

    南山部落族人在採集野生香菇的活動區塊都集中在「武陵地區」,主要是在七家灣溪兩岸邊坡地帶,像是在幾張圖片所指的地方:

 

    當然,筆者做這些圖示的動機,絕對不是所謂的「作圖抵抗」或是「少康中興」之意;作圖說明的目的是在突顯「自然主權的理解」而不是「革命的圖像策略」。在關於以上的討論過程中也許會出現像這樣的問號:「為什麼南山部落族人特別的會喜歡在武陵地區採集野生香菇?」,對這個問題,我們會作以下幾個內容的答覆:(一)樹材的條件:野生香菇要達到一定數量的產值,是決定在樹材的品種上,上好的野菇樹種是「白金剛櫟」(bway plqwi),而偏偏武陵地區是白金剛櫟的故鄉;更奇怪的是,與武陵同海拔高度的其它地方就沒有這種白色的金剛櫟,即使有也只是野長不好的「紅金剛櫟」(bway talah)。所以,武陵地區的白金剛櫟是吸引部落族人上山打香菇的一項誘因。(二)氣候的條件:野菇要能讓人一眼就喜歡,色澤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台灣中部的氣候乾燥炎熱,下雨的時間不長,因此是日曬野生香菇的絕佳地點,曬出來的香菇潔白亮麗,菇帽還會裂成如花朵的銀絲,這種菇是上上之品叫做hana(花菇),一台斤要價一仟元台幣(當時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百五十元台幣),部落族人會在採完香菇後直接將它揹到七家灣溪床上日曬,等乾了之後再把它運回部落賣錢。因此,氣候的好壞也是族人選擇採集野菇地點首要考慮的因素。(三)主權的宣示:武陵地區,就地理位置而言,它會被看成是環山部落的土地一點也不會叫人意外,不明究裏的人還以為它真的是屬於環山部落的傳統領域。因此,「持續的占有與活動」就變成是一種南山部落目的性的操作手段,此動作是有意讓環山部落知道,這裏是屬於南山部落的傳統土地與領域。

   講到這裏,相信各位對於南山部落與武陵地區,基於建立在「資源/需求」的互動基礎上瞭解到,其實它們實際上只維繫在一個單向的基礎上「部落Ò資源」去建構相互的關係,換言之就是,如果部落沒有需求的原因,而武陵地區亦無此可提供需求的相對利基,則在此假設下,顯然可見的是,南山部落沒有必要在現有廣闊的土地資源下,採取逆向反倫理的操作手法去衝撞另一個部落的權利客體。雖然,這樣的論述並無法完全解釋,為何南山部落可以直搗黃龍式的掌控大部分的武陵地區,也無法向長期以來對此問題一直得不到答案的環山部落提供一個較為合理的解釋,但儘管如此,在南山部落族人的內心深處始終相信,武陵地區自古就是南山部落的傳統土地領域,從sinllwan na bnkis(祖先的命名)的地名脈絡,他們更加相信,qyawan(武陵)永遠是屬於南山部落的歷史性領域。

®台灣櫻花鉤吻鮭與南山部落的關係

   櫻花鉤吻鮭,泰雅名字叫bnbang,照字義來解釋,bnbang的原形是mcyabang(意即塊狀圖樣之意),這是因為櫻花鉤吻鮭的身上有塊狀圖狀而得名。

關於南山部落與櫻花鉤吻鮭的歷史關係,我們很難從確切的史料上得到印證,只能藉由部落耆老或是前輩們的「口語傳播」得到一些蛛絲馬跡,其實,部落不需要去煩惱關於「如何證明」的問題,只稍扮演好「誠實的引述者」即可。

   近來,櫻花鉤吻鮭被拿來用放大鏡來看,經過研究單位不遺餘力的探究,再加上媒體的聚焦與渲染,一時間台灣櫻花鉤吻鮭聲名大噪,也引起國內外環境議題的關注。然從部落耆老的經驗裏,他們對櫻花鉤吻鮭的興趣就沒有我們來的衝動與天真;部落耆老masing koyaw說:以前七家灣溪的櫻花鉤吻鮭多到水都變黑了,眼睛看到的都是bnbang,只要心裏想吃,把手伸到水裏隨便一抓就有了!」不過他也說了:「以前那裏都沒砍樹,水又深又寬」。我們把耆老的這句話拿來去想像現在的七家灣溪,我們得到的景象會是:「一片光禿禿的溪畔,以及又細又淺的小溪」這樣的畫面;也因為是這樣,所以我們護育小櫻的路程也相對的一路走來倍感坎坷與崎曲了。

    關於南山部落族人如何看待櫻花鉤吻鮭此一命題,筆者為了防止若只侷限於單一報導人的陳述可能會發生「權威化」的問題,而使得資料不夠客觀與失真,因此也同時訪問了部落其他的耆老,他們是yukan buta(陳仁義),yukan suyan(陳忠振)與batu lobaw(呂水連);經過交叉比對後,所得到的結論相當一致,他們共同的看法是:(一) 櫻花鉤吻鮭是公共財,因為其產權不屬於單一個人或個別化的權屬,在一定程度上是與以「家族」為權利單位的鄒族漁場不同。(二)神格化櫻花鉤吻鮭,他們相信bnbang是上帝給部落族人的一個特別的禮物,因為在其他的溪流並沒有bnbang的存在。(三) bnbang是作為部落社會規範(gaga)的一種標準,因為它禁止非集體意識的個人行動,而此一觀念也是傳統保育觀念的體現。

    那南山部落族人消費bnbang的傳統操作模式又是如何呢?部落耆老masing koyaw(高阿清)說:「從古時候一直到光復初期,部落都是以pinkyalan na qalang(部落會議)來形成獵魚的集體行動」,所謂的pinkyalan na qalang(部落會議)其實就是部落決策層級的寡頭會議,主要是由mrhu(頭目),及四個gaga(半部族)的pklahang gaga(小頭目)所組成,與現代觀念的「多元參與」有很大的差距;不過,此模式在當時的部落社會裏是被高度認為是一個合於gaga(規範)的一種決策模式。masing koyaw繼續說:「他們開會決定了之後,就會由各pklahang gaga(小頭目)分頭去予以執行,他們叫社裏面的成員上山去採tuba(草本科的毒魚植物),然後集合全部落的族人翻過bbu-hbikan(羅葉尾山頂),再順著gong-sqi(武陵山莊對面的山溝)而下直接從gong-qyawan(七家灣溪)的上游開始毒魚。開始時,他們會將tuba用石頭在水裏搗碎讓其汁液流入水中,而此時部落的族人巳站在溪旁手拿著kiri(背簍)準備抓魚,不一會兒,櫻花鉤吻鮭就全部浮在水面上,全身無力的任由族人捕捉」;不過masing koyaw說:「他們很懂得如何取捨的問題,像太小的他們會放回去;另外,他們毒魚的時間會放在每年五六月櫻花鉤吻鮭哺育完下一代之後」。而這種傳統的生態智慧經千百年來的實驗,其結果不但沒有讓櫻花鉤吻鮭的族群減縮,反而讓牠生生不息源源流長,這難道不是我們此刻在櫻花鉤吻鮭復育的思維上值得反思的地方嗎?masing koyaw繼續說:「族人們結束毒魚的活動後,就會在原地依部落各戶數發放魚穫,不管是鰥寡孤獨或老弱殘疾也都能夠分到魚穫,他們會做到公平正義的原則,而這也受到gaga嚴厲的制約與規範」。以上是南山部落族人在消費櫻花鉤吻鮭最典型的模式,而這個模式也完成了雙向需求「部落獲得營養價值Òß魚群獲得永續平衡」的完美結局,我們怎能不讚歎泰雅老祖宗的生態管理智慧呢?

®部落在環境保護議題上在地參與的省思與實踐層次的操作機制

    在當代環境保育的國際思潮脈絡下,「由下而上」的在地參與(或社區參與)被認為是最適當的自然保育管理方式,取代了傳統排除式「精英取向」的集權管理;論者認為,在地社群達成特定目標的主因係在於他們長期以來與自然環境互動下所產生的「傳統知識」(traditional knowledge)此一體系,並成功的將這些知識運用在瞬息萬變的環境中,進而有效的使指標物種得以永續及再生。例如,泰雅人取木生火總是選擇巳乾枯或是被生態系淘汰的木材來生火煮食;又如之前我們所說的,部落族人在毒魚時會放掉體型較小的魚之類的種種動作,都是此一知識體系所呈現的價值,甚至於我們可以說,若以原住民嚴謹的gaga規範來作為實踐保育工作的道德標準,其效果相信會比現在所施行的實體法「野動法」還來的大與具體,並兼具教育的額外價值。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始終強調及呼籲相關單位,在操作山林管理的過程時,絕對不能疏忽「在地社群」的力量,如果少了這一塊,那再多的資源投入也是枉然的。

二○○九年六月,雪霸國家公園在羅葉尾溪進行野放櫻花鉤吻鮭的工作,依該單位的論述,羅葉尾溪曾經是櫻花鉤吻鮭的歷史棲地,求證這種說法,部落耆老masing koyaw說:「是的!gong-bkanbilaq(羅葉尾溪)過去也曾經有很多的bnbang」,只是因為這條溪太短了,所以部落從來沒有在此毒魚;兩相對照之下,結果答案是一致的。在雪霸國家公園準備放魚之前期階段,武陵站的廖主任就積極的與南山部落社區領袖進行說明與諮商,充份表現尊重部落的誠意;當然,這樣的態度也馬上得到部落善意的回饋。緊接著,雙方就開始討論有關放魚活動部落方面所要負責的工作,在整個事前準備的工作架構中,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是有關,部落須事先籌編一個常設性的護魚巡守隊,來負責放魚後的整個護魚任務。在籌組之初南山部落因有著之前馬告公園抗爭運動的經驗,在不被看好的情形下,籌組的工作竟意外的沒有受到任何的阻撓,而且進行的非常順利,我想這應歸功於武陵站的所有工作同仁與部落有識之士的努力與辛苦。

以下這張表是南山國寶魚巡守隊的組織架構與任務分工說明,在此須特別強調的是,他們係以民主的自主管理機制來維持組織的運作,充份表現有別於績效管理的特色,而實際上他們都是以愛鄉愛土的心情來擔負這項工作,沒有一絲自利的冀求在裏面。

雪霸國家公園南山社區發展協會國寶魚保育巡守隊

               隊 員 名 冊

編號

 姓     名

 生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電     話

 地               址

 01

 許 政 雄

 561004

 

 

宜蘭縣宜蘭市文化里16鄰民權新路293巷22號

 02

 聶曼比令

 501126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2鄰開埤巷19號

 03

 陳 經 北

 510617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5鄰埤南巷37號

 04

 

 陳    厚

 561225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1鄰泰雅路七段10號

 05

 

 林 勝 力

 530417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4鄰埤南巷32號

 06

 

 顏 新 發

 530520

 

 

宜蘭縣宜蘭市東村里8鄰校舍路29巷88弄5號五樓

 07

 

 高 萬 成

 591208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4鄰埤南巷34之1號

 08

 

 陳 文 山

 600501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5鄰埤南巷45號

 09

 

 藍 和 貴

 480216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6鄰埤南巷58號

 10

 

 王 志 偉

 700830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3鄰埤南巷4之3號

 11

 

 陳 榮 敏

 640312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5鄰埤南巷9之2號

 12

 

 林 文 章

 590205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5鄰埤南巷48之1號

 13

 

 林 金 虎

 520415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5鄰埤南巷39號

 14

 

 江 大 衛

 530401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4鄰埤南巷33號

 15

 

 許 松 波

 631115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3鄰泰雅路七段229號

 16

 

 陳 和 成

 

 481015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4鄰埤南巷35號

 17

 

 王 清 海

 601016

 

 

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2鄰開埤巷18號

 

 

 

雪霸國家公園南山社區發展協會國寶魚保育巡守隊

               隊員分組名冊

隊長:許政雄              總幹事:聶曼比令

第一組(第一週/指導員 許政雄)

組長:陳厚

組員:陳 經 北   陳 和 成  高 萬 成  王清海

第二組(第二週/指導員 聶曼比令)

組長:林 勝 力

組員:陳 文 山  藍 和 貴 

第三組(第三週/指導員 許政雄)

組長:顏 新 發

組員:江 大 衛  陳 榮 敏  許 松 波

第四組(第四週/指導員 聶曼比令)

組長:林 金 虎

組員:王 志 偉  林 文 章 

 

 

在行動上,他們將巡護工作分成定期與不定期兩種,定期的部分分別由各組依既定的日期與時段輪流執行任務;而不定期的部分則由護魚隊隊長及總幹事聯合執行,而此兩種途徑的接合度是非常緊密的,很少有空檔期。在執勤的過程中,他們會仔細的觀察魚兒的情況,並監測魚兒的數量是否有短少,而短少的原因是否與偷釣等非法行為有關,以作為任務執行的重點工作。在技術面的操作上,他們也會接受武陵管理站同仁的指導,並妥適運用在巡護工作的方法與技巧上。

最後,就社區作為一個在環境保護行動上有責任的一方,我們希望能有效且持續的來關照這個議題與發展,讓環境的保護不只是價值上的諺語而巳,而應該是一種社區動能的實踐與付出;並期待公部門(環保機構)能給予這個巡守尖兵不虞匱乏的精神鼓勵與物資援助,讓他們更具有如虎添翼,山中蛟龍的戰備力量,以完成保護大自然的使命。

 --Yukan m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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